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84号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》(建设部令第167号)和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7号)规定,经审核,李燕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、李伟等11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、周武等2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、阳志元1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、岳哲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,准予注册;郭小清等5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、刘瑞杰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,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准予李燕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
2.准予李伟等11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
3.准予周武等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
4.准予阳志元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
5.准予岳哲等4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
6.准予郭小清等5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
7.准予刘瑞杰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9年12月9日
四川建筑人才网